宣城市台辦2019年部門預算

發佈時間:2019-01-30 14:44:30

  2019年1月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1.主要職責

  2.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3.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務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表

  1.宣城市台辦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2.宣城市台辦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3.宣城市台辦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4.宣城市台辦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5.宣城市台辦2019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6.宣城市台辦2019年收支總表

  7.宣城市台辦2019年收入總表

  8.宣城市台辦2019年支出總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1.關於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説明

  2.關於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説明

  3.關於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説明

  4.關於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情況説明

  5.關於2019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情況説明

  6.關於2019年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説明

  7.關於2019年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8.關於2019年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9.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説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外部政府權力

  市台辦無外部政府權力。

  (二)內部管理事項

  宣城市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同時稱宣城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是市委、市政府對臺工作和涉台事務的辦事機構。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臺工作方針政策,負責對臺統戰和對臺事務各項具體工作。

  2、負責開展對臺工作的調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3、負責對臺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

  4、負責對臺工作幹部的業務培訓。

  5、做好台胞、台屬工作。

  6、承辦聯繫、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單位及各民主黨派、市工商聯和統戰系統有關團體的對臺的具體工作。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宣發〔2019〕1號)將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併入市委統戰部,對外保留牌子。不再保留單設的市委台灣工作辦公室(市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宣城市台辦2018年度部門預算為辦機關預算,具體情況見下表。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務

  一、密切開展對臺經貿合作。持續推進宣臺經貿合作交流,聚焦招商引資,堅持“請進來,走出去”,一是更新觀念,精準對標,全力對接滬蘇浙地區台商、台協、台辦,深化落實與昆山、南京台協合作共建協議,積極對接,力爭與滬蘇浙地區台協簽訂合作協議;二是全力謀劃各級領導赴臺招商相關工作,積極為各縣市區在上海、昆山等台商聚集地區開展對臺招商牽線搭橋,提高招商精準度;三是根據我市産業招商目錄,圍繞汽車及裝備製造、新能源新材料、食品醫藥、電子資訊等我市主導産業,與各開發區、投促局合作,在昆山、上海、蘇州、杭州等地開展為期二個月的專題招商活動;四是充分發揮宣城台協以商招商的平臺作用,每季組織台協負責人赴滬、蘇、浙開展台協合作對接活動,掌握台商投資動態和資訊;五是繼續開展“滬蘇浙百名台商看宣城”活動,邀請滬蘇浙地區台商來宣考察對接。六是組織台商台企積極參加2019年徽商大會和國際製造業大會和我市舉辦的各種産業論壇。

  二、深入拓寬對臺交流交往。堅持對臺交流這一工作主線,持續深入做好爭取台灣民心工作,著眼于台海形勢新變化,重點加強青年、基層、文化、教育、聯姻家庭等方面交流交往,聚焦打造我市交流特色品牌,實現宣臺交流寬領域發展。

  三、持續深化對臺服務工作。助力台企在我市發展,營造穩商、安商的發展環境,堅持把維護台胞台商合法權益作為對臺工作重要部分,不斷完善措施,建章立制。

  四、積極營造涉台宣傳氛圍。一是把涉台教育納入統戰宣傳工作體系,列入黨校、社會主義學院主體班次課程,向廣大在職工作人員宣傳黨和國家的對臺方針政策,開展台海形勢、涉台法律法規教育;二是利用各赴臺團組行前教育的機會,向赴臺人員宣傳黨和國家對臺方針政策;三是充分運用新媒體平臺,通過“宣城台協微信群”加大與各地台商的聯繫,及時發佈我市投資發展環境情況;四是同時做好“宣臺線上”網站管理工作,更快更好的推介、宣傳宣城,以吸引更多的台商來宣參訪考察。

  五、著力加強台辦自身建設。一是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切實履行管黨治黨領導責任和政治責任,持續推進學習教育活動常態化制度化,補足精神之鈣,築牢思想之魂,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五個純粹”。二是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市委有關規定,加強紀律教育,處理好“親”“清”政商關係,把好底線,樹立對臺幹部良好形象。三是進一步加強幹部隊伍建設。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表

                                                               部門公開表1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説明

  一、關於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説明

  宣城市台辦2019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148.14萬元。收入按資金來源分為: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48.1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0萬元;按資金年度分為:當年財政撥款收入148.14萬元,上年結轉0萬元。支出按功能分類分為: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8.14萬元,佔100%。

  二、關於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情況説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宣城市台辦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48.14萬元,比2018年預算撥款增加19.43萬元,增長15%,主要原因:實發工資人員增加。

  (二)一般公共預算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8.14萬元,佔100%。

  (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港澳台事務(款)行政運作(項)2019年預算131.68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73.68萬元,增長127.03%,增長原因主要是一是包含了部分基本支出;二是人員工資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港澳台事務(款)機關服務(項)2019年預算16.46萬元,比2018年預算減少54.25萬元,下降76.72%,下降原因主要是部分基本支出列入行政運作。

  三、關於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説明

  宣城市台辦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90.14萬元,其中:

  工資福利支出69.7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務支出14.1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諮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委託業務給、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6.21萬元,主要包括:離休費、退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補助、助學金、獎勵金、個人生産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等。……

  四、關於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情況説明

  宣城市台辦2019年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也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關於2019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情況説明

  宣城市台辦2019年沒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也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關於2019年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説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宣城市台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宣城市台辦2019年收支總預算148.14萬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財政專戶管理非稅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關於2019年收入預算情況説明

  宣城市台辦2019年收入預算148.1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48.14萬元,佔100%,比2018年預算增加19.43萬元,增長15.09%,增長(下降)原因主要是實發工資人數增加。

  八、關於2019年支出預算情況説明

  宣城市台辦2019年支出預算148.14萬元,比2018年預算增加19.43萬元,增長15.09%,增長(下降)原因主要是發工資人數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0.14萬元,佔60.84%,主要用於保障機構日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等;項目支出58萬元,佔39.15%,主要用於對臺經濟項目和台協會經費。

  九、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説明

  (一)項目及績效目標情況。

  市台辦沒有批復的績效目標評價項目。

  (二)機關運作經費。

  宣城市台辦2019年機關運作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4.16萬元,比2018年增加3.13萬元,增長28.3%,增長主要原因是實發工資人數增加。

  (三)政府採購情況。

  宣城市台辦2019年各單位政府採購預算總額0.95萬元。其中:政府採購貨物預算0.95萬元。

  (四)國有資産佔有使用情況。

  宣城市台辦無車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和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五)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宣城市台辦2019年項目支出按規定設置支出績效目標,實行部門自評或第三方評價。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機關運作經費:機關運作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宣城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華夏經緯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