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貫徹落實“26條措施”辦事指南之五:台資企業可投資主題公園,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旅遊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建設
第5條 台資企業可投資主題公園,可以特許經營方式參與旅遊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建設。
一、事項名稱
主題公園項目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濟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社會發展處
三、辦理流程及要求
主題公園項目由省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可參照對應的省級辦事指南,市級發展改革部門提供諮詢服務,具體辦理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辦理流程
1、項目單位在山東政務服務網提交項目申請。
2、核準單位依據申報資料參照《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關於規範主題公園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等文件進行審查。
准予受理,並出具核準意見。
(二)辦理要求
1、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發佈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山東省2017年本)的通知》,除特大型主題公園外由省級投資主管部門核準。
2、根據《關於規範主題公園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總佔地面積2000畝及以上或總投資50億元及以上的,為特大型主題公園;總佔地面積600畝及以上、不足2000畝或總投資15億元及以上、不足50億元的,為大型主題公園;總佔地面積200畝及以上、不足600畝或總投資2億元及以上、不足15億元的,為中小型主題公園。
3、項目須符合本地區相關規劃要求。
四、所需材料
1、按照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發佈的通用文本編制項目申請報告。
2、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項目,應當附具規劃主管部門核發的選址意見書;
3、依法應當進行用地、用海預審的,應當附具自然資源、海洋發展主管部門出具的用地、用海預審意見;
4、市級發展改革部門提供的項目符合本地區相關規劃的證明。
5、法律、法規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五、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郭仰東 0531-66607113
聯繫電話:0531-8290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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