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列入《湖北省新舊動能轉換重大項目儲備庫和建設庫》的,以及各級政府確定的新舊動能轉換項目用地,實行盡保快保。新動能新産業新業態項目用地相容兩種以上用途的,可確定主用途並根據主用途供地。主用途可依據建築面積比重或功能的重要性確定,地價標準按照各用途分攤土地面積比例設定權重綜合確定。對容積率達1.2及以上的新舊動能轉換多層標準廠房,竣工驗收後經所在地市、縣政府同意,在不改變功能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對房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分割或分攤轉讓,市、縣人民政府享有優先購買權,受讓方必須是從事符合所在區域産業發展規劃和國家産業政策生産活動的科技企業或者工業企業。
鼓勵傳統工業企業實施“零地技改”加快産業轉型升級,地方給予産業資金支援。工業企業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經批准在原用地範圍內進行技術改造、利用空地新建、拆除現有建築重建廠房、廠房加層或利用地下空間擴建廠房的,符合城鄉規劃審批要求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讓金和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鼓勵地方探索特定新舊動能轉換企業利用依法取得使用權土地建設人才公寓,所建住宅專項用於企業人才住房保障。享受土地“五年過渡期”政策期滿需辦理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的,除符合《劃撥用地目錄》保留劃撥外,其餘可以協議出讓。
責任單位:
湖北省自然資源廳
責任部門及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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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處(027-87300327)
利用處(027-86656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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