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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民俗

襄陽民俗

2022-03-21 15:26:26

家族 舊時,襄陽土著或外地遷入者定居一處,因人丁興旺而發展為大家族,有的村即以姓氏命名。如市郊董臺的董家、陳家營的陳家、劉家河的劉家,他們聚族而居,有族産、族規、族普,家族事務由族長掌管。家道富裕而輩份高的族人也有一定發言權,族內組織常常與鄉里政權組織混成一體。有的族長就是鄉長或保長、甲長、集族權政權于一身。建國後,家族組織解體,但農村族間房頭意識還存在,按譜取名的遺風還盛行。

待客 襄陽人歷來好客,客至拱手相迎,道“稀客”,待熾茶,陪坐敘談。客走送于門外,拱手相別,囑“慢走”、“再來”。留客吃飯,必有酒,俗有“怪酒不怪菜”之説,叫做“有酒無菜,客人不怪;有菜無酒,站起來就走”,意在強調酒的重要,並非不備菜飯,宴飲必先酒後飯,不可先飯後酒,否則便為“犯上”(“飯上”諧音)。飯酒必強勸,以客人吃醉為好。主人若不善飲,則請有酒量者陪客勸酒。飯也強添,唯恐客人不飽。往往客人碗中未盡,主人又端一碗,趁其不防從背後叩在客人碗裏,直至吃不完有剩餘,主人方才稱心,這叫“叩飯”(襄陽土音念Kang飯)。現拱手迎送之禮已廢,以握手代之。叩飯之俗已不多見,唯勸酒之禮盛過舊時。

席次座位 舊時,請客設宴,非常講究席次、座次。請長輩、老師、鄰里中年長者為客,必延之上坐。一般面南為上座若房屋門不朝南,則以屋門為方位標誌,取背靠神櫃、面向門者為上座。左右為陪坐,對面為下座。桌縫木紋要左右橫向,不得正對上座。若同時擺設兩席以上,則正屋為首席,主要客人就座。廳屋為次席,一般客人就座。陪客的身份、輩份、年齡需與客人相當。建國後,這些風俗還在,但遠不象舊時那麼嚴格。公職人員、同事之間已無這些講究。

親友交往 襄陽自古民風淳樸,輕利重義,朋友交往患難與共,禍福相依,同時有敬師長、敬長者之風。親友之間禮尚往來,名目繁多。時令節日、婚喪喜慶、添丁進口、壽誕遷居,都贈送禮品、祝賀宴飲,叫“送人情”,有“人情大似債”俗諺。有的鄰居相處融洽,日近日親,交往密切,勝過親戚,叫做“遠親不如近鄰,近鄰不如對門”。建國後,江湖義氣有所消煞,“送人情”習俗也漸漸淡化。70年代後期以來,“送人情”之風再度盛行,成為人人厭惡而又擺脫不開的陋習。

婚嫁 婚嫁是家族延續的重要環節,古人十分重視,禮儀甚繁,有納彩、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迎親6禮。襄陽舊時婚嫁逐漸演化為訂親、擇期、迎親幾個步驟。

訂親。首先,男方父母請紅爺(媒人)到女家求婚。若女方父母同意,則由紅爺將女方的“八字庚貼”(即寫明女方出生年、月、日、時的柬貼)交付男方。俗稱“拿八字”,也叫“傳庚”。男方父母擇吉日請信任的算命先生將男女二人的八字進行推算,叫做“合八字”。若二人命裏相犯相剋,則婚議作罷;若相合相生,則可訂親。整個訂親過程由父母作主,青年男女不得過問。俗諺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擇期。訂親之後,男女每年給女方送一次禮物,叫“填庚”。到適當時候,男方請紅爺到女方協商迎親日期,女方則提出聘禮規格要求,紅爺往來奔走,雙方同意後即下聘禮,確定迎娶日期,一般訂在黃道吉日,或陰曆雙日子。襄陽人喜愛選擇初八、十八、二十八幾天,叫做“要得發,不離八”。

迎親。民間也叫“過期”。迎親前一日設宴待客,男方稱“暖郎酒”,女方叫“梳頭酒”。迎娶之日,新郎衣冠齊楚,披紅挂彩,坐轎或騎馬,領著花轎迎親。一路上鞭炮鑼鼓聲不斷。至女家,祭拜女方祖先。新娘戴鳳冠,頂頭蓋,紅襖羅裙,拜別祖先後上花轎,由兄弟或侄輩男丁相送,叫做“發親”。然後,新郎轎(馬)前導,新娘花轎及嫁粧後隨,鑼鼓鞭炮迎至男家。落轎後,由牽親娘子攙扶新娘下轎昇堂,和新郎拜天地、拜高堂、入洞房喝交懷酒。當天“鬧房”,客人、表兄弟和伯叔都可參加,謂“三天無大小”。其間大宴賓客,謂“喝喜酒”。凡送禮親友都在宴請之列。娘家送親的必坐首席、上席,吃完酒席當即回家。第三天,新娘的兄弟或侄輩來迎新婚夫婦至娘家,謂“回門”。酒飯後即返回男家,謂“三天不空房”。在整個迎親過程中,還有許多瑣碎的象徵性研究。如洞房床上撒放花生、板栗、紅棗,即“早立子”(棗栗子)和生花胎(交替生兒生女)的吉兆。把新郎新娘的鞋套在一起,象徵二人偕同到老,等等。

建國後,國家頒布《婚姻法》,封建包辦婚姻制度被廢除,舊的婚禮儀式也隨之改變,男女自由戀愛,登記結婚。婚禮多選擇在國家法定或民間傳統節日舉行。50-70年代以簡樸為榮。女方不要彩禮,男方不計嫁粧,步行或騎自行車迎親,禮儀大方樸素。國家公職人員結婚,一般在機關內舉行典禮儀式,以喜糖煙茶待客。民間雖宴請親友,但也較簡樸。80年代,人們生活水準普遍提高,某些人家為婚嫁購置高檔傢具、家用電器、以小轎車迎親,並連日大宴賓客,往往使雙方家庭多年積蓄為之一空,也有些青年和家長崇尚節儉,不擺闊氣,不受禮,不請客,讓新婚夫婦參加有關部門舉辦的集體婚禮,在熱烈而樸素典禮儀式之後,新婚夫婦共植同心樹,這既象徵愛情天長地久,也為綠化環境作了貢獻,受到社會廣泛的讚揚而逐漸形成新的風氣。

舊時,男子失偶再娶,禮儀與初婚相同,謂“續弦”。女子一般不再嫁,再嫁曰“再醮”,俗稱“再走一家”。再嫁無儀式舉行,男方著人迎至家中即可。建國後寡婦再嫁得到社會肯定和法律保護。

壽誕 慶祝生辰,俗稱“過生”或“做生”。兒童生日吃長壽面,穿新衣,長輩贈送玩具、文具或吃食。老人50歲、60歲、70歲生日較為隆重,多由晚輩操持,親友祝賀,送壽聯、壽匾或其他禮物,主人置酒款待。

喪葬 舊時興土葬,對棺木(也稱壽木)特別講究,多用杉、柏、楸等上等優質木材製作,內裝裱,外雕鏤,反覆油漆。人死後,洗身、穿壽衣、放入棺內,名曰“入殮”。靈柩放入靈堂“停靈”,夜間由死者親人陪伴,停靈3天。然後由孝子孝孫送至墓地掩埋。

建國後,上述喪禮中屬封建迷信的活動漸廢除。70年代中期提倡火葬。國家公職人員及大部分市民,遇喪事只設靈堂,置花圈、輓聯,開追悼會,家屬親友佩黑紗于左臂寄託哀思,禮儀肅穆莊嚴。近年來,少數地方在民間喪儀中有些舊俗又有所抬頭。

春節 陰曆正月初一為春節。襄陽人民最重春節,不僅隆重熱鬧,而且持續時間很長,實際上一進入陰曆十二月(俗稱臘月)就開始過節的準備工作。街道、鄉村組織排練文娛節目,扎制燈具、練習龍燈、旱船、小車等民間歌舞。家家戶戶購置節令食品、用具,腌制雞鴨魚肉等臘味,俗稱“辦年貨”。

十二月二十三日謂“小年”(南來客籍居民以二十四日為“小年”)。舊俗于這一天晚上祭灶,家家打掃室內外衛生,清洗、粉刷灶臺,擺香案于灶王夫婦畫像前,供灶糖(糯米糖)、灶餅(糖餅)及時令果品為祭。也有人于灶膛內點燈並撒放灶糖、灶餅等物品。祭畢,焚燒灶王畫像,送其上天,而後再購一幅新畫像,于除夕夜禮拜張貼,意思是迎請灶王回家。建國後這一舊俗被廢除,唯打掃室內外環境衛生的傳統得到繼承,灶糖灶餅也演變為節令食品,不再進行迷信祭祀。

臘月三十日為除夕。這日,貼門神,貼春聯,迎家神,放鞭炮,生火盆,闔家團聚,吃“團年飯”。家庭主婦在屋內四角撒放荸薺,于床頭和小孩貼身衣兜裏放幾棵蔥和蒜苗(荸薺在襄陽土語讀音與“不忌”相同,蔥蒜則諧音“衝散”),據説這樣可趨吉避兇,衝散災星。晚上包“元寶”(相當於北方餃子,唯襄陽人以梯形面頁包制,形同銀元寶,故名),通夜不眠,謂之“守歲”。建國後,門神演變為年畫,春聯也換了新內容,迎家神習俗已廢除,包元寶守歲得到繼承。近年來電視普及,于除夕收看春節聯歡節目已成慣習。每當夜半。歲尾歲首交替之際,大街小巷鞭炮聲不絕,迎接新春。

正月初一至初三為春節正日子。初一清晨祭拜祖先。小輩給長輩拜年,長輩給少小者打發“壓歲錢”(或在除夕時打發)。壓歲錢在清明多以紅線繩串制百枚,取“百歲”之意。其後通用紙幣,錢數即據家庭經濟狀況多少不一。歲首第一餐吃餃子,謂“得元寶”,象徵在新的一年財運享通。接著,家門親戚、左右鄰舍互相拜年,並視親疏遠近而分別以煙茶糕點或酒飯款待。商家、業主對較為疏遠的同行、客戶,一般不親自登門拜年,只派店員、學徙分送拜年貼致賀。初二,女婿攜帶禮品給岳父母拜年。岳家必以酒飯款待。俗語“初一拜父母,初二拜丈母”,謂此禮絕不可少。其次拜姑父母、舅父母。初三、初四,一般親朋互相拜賀,至親好友開始接春客。初五叫“破五”。全家吃“元寶”、宴飲,與初一同樣隆重,有“破五大似年”的俗語。

舊時,春節期間禁忌繁多,如破五以前不得做新鮮飯(“元寶”例外),即使宴飲,其主食也只能交年前蒸熟的饃饃、包子熘熱進食。席間有魚,一般不吃。若放置魚盤時魚頭指向下席方位,表明主人準備的魚多(有餘),此魚可吃。若魚頭指向上席方位,則表明此魚絕對不能吃,留下全魚,象徵有餘。水不能潑在地上,潲水(泔水)垃圾都不能倒出門外。掃地要從大門向屋裏掃,意為財寶不外流。講究的人家甚至從進入臘月開始就不準説不吉利的話,實在避諱不了的則用近義詞或約定俗成詞語代替,如説“飯吃完了”不吉利,要説成“飯吃齊了”;“人死了”不吉利,要説成“人老了”,等等。守孝人家門神對聯需用黃紙書寫,而且不出門向親朋拜年。

建國後,隨著封建迷信的破除,民間祭祀活動逐漸消失。諸多禁忌不再講究。不少廠礦企事業單位職工在春節期間堅守工作和生産崗位,各級領導在大年初一上街打掃衛生,清除積雪,分頭給烈軍屬、離退休幹部、勞動模範、部隊戰士、福利院老人和堅守崗位的職工拜年賀喜,有的單位則舉行團拜,新的風尚逐漸形成。

元宵節 正月十五日為元宵節,又稱上元節、燈節,是春節後的第一大節日。襄陽舊俗,燈節先一日,好事者扮縣太爺,著丑角衣服,手執3尺長短的大煙袋或者特大號折扇,騎一根碗口粗細丈余長的木杠子,由2“民伕”抬著,前有“差役”高舉“肅靜”、“回避”牌子開道,後有“騎驢”的“搖婆子夫人”和肩挑“夜壺”(便壺)的“雜役”相隨,一路敲著破鑼,前呼後擁,沿街“催燈”。每經商民士紳門口,“差役”便高喊:“掌櫃的,燈準備好了嗎?”主人即湊趣,故作惶恐,打躬作揖回答:“回老爺話,準備好了。”差役轉身稟告“縣太爺”,“縣太爺”隨即指手劃腳一番,即興傳下些“命令”及“賞罰條文”。“騎驢”的“夫人”歌舞助興。“雜役”趨前提起“夜壺”為“縣太爺”敬酒,插科打諢半真半假,滑稽詼諧,充滿節日喜氣。民間稱之謂“老爺騎杠子”。

十五日為燈節正日子,家家張燈于門前,五彩繽紛,琳瑯滿目。獅子、龍燈、旱船、高蹺、蚌殼精、高臺故事等歌舞雜耍走街串巷,十分熱鬧。更有巧手人家,選擇本地特産紅皮白蘿蔔,在外皮上雕刻各種花紋圖案,鏤空內瓤,裝置蠟燭、提線,名曰“蘿蔔燈”,玲瓏可愛,供少年兒童沿街玩耍。

十五日晚飯吃湯元,或煮、或炸、或煎炒,味美可口。

十六日繼續玩燈。

穿天節 此為襄陽古代特有的節令。宋代左季裕《雞肋編》稱“襄陽正月二十一日謂‘穿天節’,雲交南解佩之日。郡中移合漢水之濱,傾城自萬山泛綠舟而下。婦女于灘中求小白石有孔可穿者,以色絲貫之,懸插于首,以為得子之祥”。

三月三 襄陽城西四里有龜山,俗稱宮山。因山上建有真武廟,故又有“小武當”、“小頂山”、“真武山”之稱,襄陽居民訛音稱“周公山”。襄陽舊俗,謂三月三來遊,可免災。

又,去城西二十余裏有諸葛亮耕讀之地--隆中。每逢三月,牡丹盛開,襄陽人爭相觀賞,故又有“陽春三月,隆看牡丹”之俗。

建國後,真武廟毀,去真武山消災迷信風俗也廢,而春遊隆中的風習猶存。與舊時不同之處在於不僅是去觀賞牡丹,而且演變為對青少年進行熱愛家鄉、熱愛祖國的教育活動。

來源:襄陽日報 作者: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