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支援台灣同胞台資企業
在海南省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
政策解讀新聞發佈會實錄
(2022年7月4日)
中共海南省委宣傳部新聞發佈處副處長廖寶祺:
女士們,先生們,記者朋友們和網友們,大家上午好!歡迎出席海南省新聞辦公室《關於支援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海南省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讀新聞發佈會。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台辦、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等11個部委下發的《關於支援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進一步吸引台商來海南投資熱帶特色高效農業,同台灣同胞分享海南農業林業領域的發展機遇,省台辦聯合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等11個部門聯合製定並出臺了《關於支援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海南省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農林15條措施”)。
今天,我們非常高興地邀請到中共海南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副部長皇甫艷麗女士,海南省農業農村廳交流合作處處長鄧紅燕女士,海南省林木種子(苗)總站副站長、高級工程師張偉先生,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改革綜合處副處長田碩女士。請他們介紹我省“農林15條措施”的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首先,請省委統戰部副部長皇甫艷麗女士向大家重點介紹我省“農林15條措施”的出臺背景及意義、主要內容,以及目前瓊臺經濟合作的有關情況。有請。
中共海南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副部長皇甫艷麗:
女士們,先生們,各位記者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非常感謝大家出席今天的新聞發佈會。
下面我代表省台辦從三個方面介紹出臺《關於支援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海南省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的相關情況。
一、出臺背景及意義
2021年3月17日,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舉行例行新聞發佈會,發佈國務院台辦、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等11個部門聯合出臺的《關於支援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農林22條措施”)。為推動“農林22條措施”在海南落實落細落到位,吸引更多農林類台資企業來瓊創業就業,助力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結合海南實際,由省台辦&&,與省委人才發展局、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商務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等10家單位,共同研究制定並出臺了《關於支援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海南省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農林15條措施”)。
這個文件的出臺,是我省全面貫徹十九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週年紀念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海南重要講話精神和省第八次黨代會精神,與台灣同胞分享海南自貿港發展機遇,推進涉農惠台政策貫徹落實,深化瓊台農業交流合作,打造瓊台農業特色品牌,助力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舉措。
二、主要內容
“農林15條措施”專門就在瓊台胞台企在農業林業領域發展涉及的農地林地使用、融資便利,資金支援、投資經營、研發創新、開拓內銷市場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援。
“農林15條措施”既著眼于“十四五”時期我省農業林業發展新要求,又回應台胞台企的主要訴求,主要內容集中在三個方面:
一是立足解決台胞台企實際困難。“農林15條措施”貼近在瓊台胞台企需求,如第1、11、12條,對大家普遍關心的資金、貸款、融資難等問題提出了解決辦法和相關支援配套措施;再如第8條,則對大家比較關注的農業林業用地中設施用地的規劃、使用手續等問題,進行了明確。
二是深入落實“同等化待遇”。“農林15條措施”鼓勵在瓊台胞台企抓住機遇,積極參與市場化競爭。如第2、3、4、5、6、14條,鼓勵台胞台企同等參與我省農業林業領域的相關項目建設、種苗研發經營、重點産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農林産品國家標準起草、農業林業技術服務等。
三是分享海南自貿港發展機遇。“農林15條措施”將為台胞台企分享海南自貿港發展紅利、助力海南自貿港建設提供有力支援,如第7、9、10、15條,鼓勵台胞台企購買進口生産設備、參與鄉村建設、參與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取得漁業養殖用海海域使用權、申報“南海系列”育才計劃人選等。
三、目前瓊臺經濟合作情況
從1988年海南建省至今,海南就不斷地吸引台商到海南投資。以熱帶特色高效農業為例,據最新統計,目前在海南投資農業的台資企業總計315家,其中水果、花卉、茶葉種植242家,水産品養殖42家,農産品加工15家,休閒農業、電商農業和其他涉農類企業16家,實際投入資金3.2億美元。具有制種育苗能力的台資農場達到將近70個,引進80多類700多個台灣農業新品種。如水果品種中的“聖女”小番茄、芒果(台農、金凰等)、鳳梨(17號、22號、金鑽等)、番石榴等,蔬菜品種中的甜筍、山蘇等,花卉品種有蘭花、發財樹、九品蓮花等,水産業有“澳洲龍蝦”、“東星斑”、“龍膽石斑”、“中華錦繡龍蝦”、東風螺等幾十個新品種。可以説,瓊台農業合作對促進海南現代農業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即使在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響下,廣大台商台胞依然對海南自貿港建設表現出極大關注,醫療健康、農産品深加工、遊艇製造、現代漁業等多個重點項目先後落地。我們有一個統計,疫情發生後的這兩年多來,海南全省新增台資企業302家,實際利用台資3.08億美元。瓊臺兩地貨物貿易往來保持持續增長勢頭,今年1月至5月瓊臺兩地貨物進出口總額10.52億元人民幣,同比增長47.92%。可以説,瓊臺合作的勢頭喜人。
各位朋友,現在海南全省正在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牢記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海南工作的殷切囑託,按照“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戰略框架,加快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
我們相信,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加快推進的背景下,瓊臺經濟合作必將大有作為。今後我們將繼續秉持“兩岸一家親”的理念,落實好國家和海南省對台胞的各項同等待遇政策,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支援台商台企在海南自貿港建設中實現新的更大發展。讓我們共同為兩岸融合發展、為海南自貿港建設做出新的貢獻。謝謝大家!
廖寶祺:
謝謝皇甫艷麗副部長的介紹。下面,我們進入答記者問環節。請記者提問前通報所代表的媒體機構。現在開始提問,請舉手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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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記者問
香港商報記者:
我們了解到,近年來,海南省很重視農業龍頭企業的培育工作。那麼對於台企申報海南農業龍頭企業,具體有哪些方面的要求?獲得認定後,又有哪些方面的政策扶持?謝謝。
海南省農業農村廳交流合作處處長鄧紅燕:
謝謝這位記者朋友的提問。農業龍頭企業是海南熱帶特色高效農業産業化發展的示範和引領。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我省農業産業化和龍頭企業快速發展,目前有國家級重點龍頭企業21家,省級重點龍頭企業117家,成為助推自貿港鄉村振興的重要力量。
省農業農村廳即將開展2022年省級農業産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申報認定工作,也將有台商投資企業計劃申報。對於相關主體申報國家級、省級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我們是沒有(企業)地域方面限制的。
第一,關於申報國家級、省級農業産業化重點龍頭企業,還需企業具備一定的條件資格。申報的企業必須是在我省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涉農企業,企業規模、企業經營産品、效益、信用等方面要符合我省出臺的《海南省農業産業化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運作監測管理辦法》。只要符合相關條件,我們都鼓勵企業申報認定國家級、省級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
第二,關於獲得認定後,又有哪些方面的政策扶持。一是對上年度符合熱帶高效獎補扶持政策條件的農産品加工龍頭企業、共用農莊等經營主體按照一定的比例給予獎補。除此之外,我們還針對龍頭企業制定其他相應的扶持政策,目前正在制定當中。二是省發改委及其他廳級單位也有相應的扶持資金。三是對經營良好、帶動就業成效顯著、在行業中起領軍&&作用的企業,將優先推薦給各金融機構,享受各金融機構對龍頭企業的優惠政策。針對來海南投資建廠的企業,政府在資金、土地、人才等方面還有很多扶持政策,希望業界同仁可以多做了解。
今後,我們願與廣大台胞台商繼續攜手,共同推動瓊台農業合作再上新臺階,為深化兩岸農業融合發展作出更大貢獻。謝謝!
海南廣電國際傳播融媒體中心記者:
請問台資企業如何辦理林草種子生産經營許可證(進出口)?謝謝。
海南省林木種子(苗)總站副站長、高級工程師張偉:
感謝這位記者朋友的提問。
一、申報流程:
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種子進出口生産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註冊並從事種子進出口業務的企業,申請種子生産經營許可證的,應向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窗口或者在海南政務服務網提交申請材料,林草種子生産經營許可證由省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核發。
省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及時審核有關材料。對於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發工作,並及時將相關行政許可資訊通過海南一體化線上政務服務平臺向社會公開。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説明理由。根據《林木種子生産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要求,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受理申請後,將組織工作人員對企業辦公場所、設施設備、生産地點等進行現場查驗,現場查驗所需時間不計入核發林木種子生産經營許可證工作日之內。林草種子生産經營許可證有效期限為5年。
二、申請林草種子生産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種子生産經營許可證申請表;
(二)辦公場所、品質檢驗能力、加工設備、倉儲設施、經營品種等説明材料,説明材料應包括辦公場所的位置和面積、設施設備儀器型號及功能、品種權授權書等,固定資産或設備設施應提供資産詳實説明,屬於租賃的應提供租賃合同和資金兌付憑據;
(三)種子生産、加工儲藏、檢驗等技術人員基本情況的説明材料;
(四)以告知承諾制辦理的,還應當提交書面承諾書。
證券導報記者:
台商在海南做農業種植、加工和銷售,建設農業生産設施以及投資做農産品加工項目,有哪些具體的用地保障措施?謝謝。
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改革綜合處副處長田碩: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在農産品種植、加工、交易和物流配送等領域有獨特優勢和豐富經驗。我省出臺的”農林15條措施”中,對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在海南從事農業生産、加工、經營性活動,在建設農業設施、土地流轉和經營方面均給予用地保障。
首先是保障農業設施建設方面。在從事種植的農用地範圍內可以建設為生産服務的簡易設施,如看護房、農機農具存放場所以及烘乾晾曬、分揀包裝、保鮮存儲、檢驗檢疫等設施,辦理設施農業用地備案手續即可,不需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涉及使用現狀耕地的,需向鄉鎮政府申報辦理耕地“進出平衡”;涉及使用林地的,需依法向當地林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使用林地手續。需要特別説明的是,農業設施嚴禁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和公益林地。
然後是農産品加工、流通和經營用地方面。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可以在符合省和市縣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按照國家統一部署,通過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出租、作價出資(入股)、聯營等方式取得土地,建設用於農産品加工、儲存、流通和銷售的加工廠、儲存倉庫、批發零售市場等,並鼓勵參與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可以在農村地區,依託農業農村資源,發展鄉村特色農業、現代農産品加工、鄉村休閒旅遊等綜合産業,從事包含農産品種植、加工、流通、電子商務、農村休閒觀光旅遊(包含共用農莊)等綜合性的經營活動,可以參與和建設配套的餐飲、民宿等。
歡迎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來我省從事農業林業活動,借助海南建設自貿港的東風共同發展。
廖寶祺:
感謝田碩女士的回答。今天的新聞發佈會,4位發佈人為我們帶來了一場簡短、精彩、高效的新聞發佈會。各位發佈人從《關於支援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海南省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的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台資企業在海南農業林業領域所能享受到的優惠政策等方面,為我們展示了海南在同台灣同胞分享海南自由貿易港發展紅利的決心和行動。我們相信,我省“農林15條措施”的頒布實施,將有助於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農業林業領域更好地發展,進一步促進瓊台農業交流合作。希望各位記者媒體朋友持續關心關注我省惠台政策,加大宣傳報道力度,支援瓊台農業林業合作發展,助力自貿港建設。
再次感謝4位發佈人,感謝記者朋友們的積極參與!同時,感謝出席今天發佈會的來自省台辦、省委人才發展局、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省商務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等單位的代表嘉賓。
今天的新聞發佈會到此結束,謝謝各位!
來源:海南省新聞辦公室
中共海南省委統一戰線工作部(海南省台灣事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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