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台辦、農業農村部等部委出臺的《關於支援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農林22條措施”),率先同台灣同胞分享我省農林領域政策措施和發展機遇,持續推動皖台農林領域交流合作,支援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參與我省鄉村振興戰略和現代化美好安徽建設,省台辦會同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鄉村振興局、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安徽銀保監局、省供銷社、省農墾集團等省直部門和中央駐皖單位,結合我省實際和各自職責,制定了安徽省貫徹落實“農林22條措施”辦事服務指南,現予以發佈。
安徽省貫徹落實《關於支援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辦事服務指南
第1條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通過流轉取得的農村土地經營權受國家法律保護,在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到期後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繼續租賃。
省農業農村廳: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通過流轉取得農村土地經營權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通過流轉取得農村土地經營權相關支援政策請參考《安徽省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農業農村廳政改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張磊 0551-62671640
第2條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通過流轉取得的林地經營權受法律保護,可依法進行登記、辦理權屬證書和流轉,並按照國家和地方政策進行經營管理。
省自然資源廳: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辦理林權類不動産登記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辦理林權類不動産登記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自然資源廳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局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劉磊 0551-62553076
省林業局:林地流轉經營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申請林地流轉經營權審核。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林業局林長制工作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王燕舞 0551-62633780
第3條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從事農業種植養殖配建的與生産農産品直接關聯的烘乾晾曬、分揀包裝、保鮮存儲、糞污處置、檢驗檢疫,以及為生産服務的看護房、農資農機具存放場所等設施用地納入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可依法依規使用一般耕地。
省自然資源廳:設施農業用地管理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設施農業用地管理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自然資源廳耕地保護監督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汪習武 0551-62553133
省農業農村廳:加強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助推鄉村振興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根據《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19〕4號)和《安徽省自然資源廳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助推鄉村振興的通知》(皖自然資規〔2020〕3號)開展有關工作。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農業農村廳種植業管理局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孫晨 0551-62677830
第4條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從事農業生産經營可申請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同等享受農業信貸擔保和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援。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提供貸款貼息補助,重點支援農業生産基地建設、農産品加工設施、農業投入品採購及農産品收購等生産經營貸款。
省財政廳: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和農業信貸擔保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符合條件的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從事農業生産經營可依法依規享受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和農業信貸擔保政策。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財政廳金融處、農業農村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何自超琳 0551-68150685;梁曉天0551-68150197
第5條台資農業企業可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進行直接融資。鼓勵商業銀行創新信用評價模式,提高台灣同胞和台資農業企業信用貸款比重,根據台灣同胞和台資農業企業融資需求特點設計個性化融資産品。
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台資農業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債務融資工具發行實行註冊制,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應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進行註冊,由交易商協會依據相關規定對企業註冊文件的完備性進行審核。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貨幣信貸管理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陳婷玨 0551-63691124
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為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提供融資方面諮詢服務辦事服務指南
一、直接融資類
事項名稱:台資農業企業可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進行直接融資。
諮詢處室: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資本市場處
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徐健 0551-62603733
二、信貸支援類
事項名稱:鼓勵商業銀行創新信用評價模式,提高台灣同胞和台資農業企業信用貸款比重,根據台灣同胞和台資農業企業融資需求特點設計個性化融資産品。
諮詢處室: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銀行保險服務處
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周鑫 0551-62603724
安徽銀保監局:2022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2022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安徽銀保監局普惠金融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黃 彬 0551-65192602
第6條 在福建從事農業生産經營的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可納入“台商台胞金融信用證書”和台企台胞徵信查詢應用範圍,鼓勵金融機構為其提高審貸、擔保與再擔保效率。
第7條 符合條件的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可依法依規申請相關涉農補助資金支援。
省農業農村廳:查閱網址瀏覽2022年涉農補助資金重點支援政策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可查閱網址瀏覽2022年涉農補助資金重點支援政策,具體申報程式和申請條件由各市縣政府及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確定。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農業農村廳 計財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王曉璐 0551-62643472
省財政廳: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種糧農民補貼、目標價格補貼(稻穀)等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符合條件的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可依法依規申請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種糧農民補貼、目標價格補貼(稻穀)等。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財政廳農業農村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張揚 0551-68150452
省林業局:涉林補助資金申請指南
一、事項名稱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申報林業財政轉移支付資金項目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林業局規財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陸秋月 0551-62634238
第8條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在實施農機深松整地和免(少)耕播種的項目地區開展作業,可按規定同等申請作業補助;依照有關規定報廢危及人身財産安全的農業機械,可同等申請補貼。
省農業農村廳:辦事服務指南(一)
一、事項名稱:參照“確定作業地點、選定作業對象、簽訂作業合同、作業品質與面積認定、兌現補助資金”的程式,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可與項目所在縣對接,同等申請深松(深耕)作業補助。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農業農村廳農機管理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汪振乾 0551-62666803
省農業農村廳:辦事服務指南(二)
一、事項名稱:省內台資企業可參照《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商務廳關於印發安徽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機〔2020〕66 號),按規定申請農機報廢補貼。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農業農村廳農機裝備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康進軍 0551-62666802
第9條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可參與城鄉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和批發市場等項目建設運營,參與産地分揀包裝、冷藏保鮮、倉儲運輸、初加工等設施建設,對其在農村建設的保鮮倉儲設施用電實行農業生産用電價格。
省農業農村廳:農産品産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我省農産品産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工程,支援縣級以上示範家庭農場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示範社,已登記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主體,在重點鎮和中心村建設産地冷藏保鮮設施,在皖台灣同胞參與的相關主體符合申報條件可向當地農業農村部門申報。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農業農村廳市場與資訊化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汪燃 0551-62674336
省發展改革委:支援城鄉冷鏈物流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省發展改革委支援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參與城鄉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安排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支援符合條件的城鄉冷鏈物流基礎設施項目建設。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發展改革委貿服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謝聞天 0551-62603300
第10條 鼓勵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發展鄉村特色農業、現代農産品加工業、鄉村休閒旅遊等鄉村産業,參與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
省自然資源廳: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參與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用地審批和規劃許可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參與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用地審批和規劃許可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自然資源廳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陸長華 0551-62553119
省發展改革委:支援符合條件的台灣農民創業園申報創建國家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示範園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支援符合條件的台灣農民創業園申報創建國家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示範園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發展改革委農經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王永程 0551-62601507
第11條 支援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參與重型農機、漁業裝備、智慧農業、綠色投入品等領域的研發創新、成果轉化與技術服務。
省農業農村廳:省內台資農機生産企業可積極參與特色農機研製補短板行動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省內台資農機生産企業可積極參與特色農機研製補短板行動,按照《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於印發安徽省新型農機裝備推廣應用項目實施指南的通知》(皖農機函〔2022〕549號)要求,與市級農業農村部門聯繫,對研發的補短板農機裝備申請立項。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農業農村廳農機裝備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高霞 0551-62616709
省林業局:研發創新、成果轉化與技術服務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參與林業領域研發創新、成果轉化與技術服務。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林業局科技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李培培 0551-62634176
第12條 鼓勵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依託貧困地區生態資源稟賦優勢,參與生態保護修復和生態旅遊、木本油料等特色經濟林、特色種養業等林草生態産業。
省自然資源廳: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參與廢棄礦山生態修復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參與廢棄礦山生態修復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自然資源廳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許明偉 0551-62553129
省林業局:參與林草生態産業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參與林草生態産業發展。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林業局國合産業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張浩 0551-62633874
第13條鼓勵台資企業申請植物新品種權。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依法投資畜牧水産養殖業、苗種場等,同等享受農業支援政策和優惠措施;在自由貿易試驗區範圍內可投資水産品捕撈行業。
省農業農村廳:辦事服務指南(一)
一、事項名稱
1.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依法投資水産養殖業,按照《水域灘塗養殖發證登記辦法》(農業部令2010年第9號)依法申請,可在皖事通辦查詢“水域灘塗養殖證發證登記”辦理事項,按辦事服務指南申請。
2.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申報水産苗種生産許可證,按照《水産苗種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6號)依法申請,可在皖事通辦查詢“水産苗種生産許可證審批”辦理事項,按辦事服務指南申請。
3.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在自由貿易試驗區範圍內投資水産品捕撈行業,按照《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農業農村部令2018年第1號)依法申請,可在皖事通辦查詢“漁業捕撈許可證核發”辦理事項,按辦事服務指南申請。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農業農村廳漁業漁政管理局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李琪 0551-62653775
省農業農村廳:辦事服務指南(二)
一、事項名稱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投資的畜禽規模養殖場需在養殖場直聯直報資訊平臺備案登記,每月及時準確報送存欄、出欄等生産資訊,在項目縣農業農村和財政部門進行申報。符合條件的各級生豬産能調控基地可優先支援。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農業農村廳畜牧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高佳佳 0551-62613580
省林業局:申請林草植物新品種權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申請林草植物新品種權。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林業局科技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李培培 0551-62634176
第14條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可依法同等從事林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林木良種培育、造林種草、防沙治沙、經濟林生産經營、林草種苗生産經營,可同等參與林草業重點龍頭企業推薦、國家林業産業示範園區申報。
省林業局:龍頭企業、國家林業産業示範園區申報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申報安徽省林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國家林業重點龍頭企業、國家林業産業示範園。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林業局國合産業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白衛萍 0551-62634128
第15條 台資企業可按規定與農墾企業開展合作,促進資源資産整合、産業優化升級。
省農墾集團:與台灣同胞台資企業合作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台資企業可根據自身發展需要,遵循市場規律,圍繞農墾主責主業,在土地經營、技術共用、産品行銷、農産品加工、農業旅遊等方面與安徽農墾集團開展洽談合作,拓寬合作領域,促進資源資産整合、産業優化升級。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農墾集團有限公司經貿農旅部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鄭穎睿0551-62655659
第16條 支援有條件的地區設立海峽兩岸鄉村振興合作基地,深化兩岸農業融合發展,促進鄉村産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
省農業農村廳、省台辦、省鄉村振興局:支援有條件的地區設立海峽兩岸鄉村振興合作基地,深化兩岸農業融合發展政策指南
一、事項名稱
支援有條件的地區設立海峽兩岸鄉村振興合作基地,深化兩岸農業融合發展。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農業農村廳對外合作處
省台辦經濟處
省鄉村振興局産業指導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省農業農村廳對外合作處陳方雅 0551-62675875
省台辦經濟處韋陽鈺 0551-62702676
省鄉村振興局産業指導處王燦 0551-62603571
第17條 支援符合條件的台灣農民創業園按規定申報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産業園、國家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示範園。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申報新設台灣農民創業園、加大對園區基礎設施和農林業設施投入。
省農業農村廳:辦事服務指南(一)
一、事項名稱
關於台灣農民創業園按規定申報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産業園、國家農村産業融合發展示範園。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農業農村廳發展規劃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彭立軍 0551-62677186
省農業農村廳:辦事服務指南(二)
一、事項名稱
關於有條件的地區申報新設台灣農民創業園,根據農業農村部、國台辦安排,如接到新設臺創園通知將在省農業農村廳網站公示。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農業農村廳對外合作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陳方雅 0551-62675875
省林業局:産業園、創業園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申報創建省級特色林業高品質發展示範園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林業局國合産業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白衛萍 0551-63624128
第18條 鼓勵台灣鄉村建設規劃設計師到大陸從事規劃設計工作。
省自然資源廳:台灣鄉村建設規劃設計師到大陸從事規劃設計工作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台灣鄉村建設規劃設計師到大陸從事規劃設計工作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自然資源廳國土空間規劃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李潔0551-62553107
第19條 台灣同胞在大陸從事農漁業生産,可申請接受創業培訓,紮根鄉村、服務農業、帶動農民的納入農村創新創業&&人培育行動範圍。
省農業農村廳:申報全國農村創業創新&&人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申報全國農村創業創新&&人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農業農村廳鄉村産業發展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湯慧勤 0551-62666825
第20條 從事水利領域設備生産的台資企業可將符合條件的産品和技術申報納入水利先進實用技術重點推廣指導目錄。
省水利廳:申報水利部科技推廣中心水利先進實用技術重點推廣指導目錄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解答申報水利部科技推廣中心水利先進實用技術重點推廣指導目錄相關事宜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水利廳科技與資訊化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滕曉明0551-62128067
第21條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可同等參與茶葉、水果、花卉等農林産品的國家標準起草工作,共同促進兩岸標準互聯互通。
省市場監管局: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可同等參與茶葉、水果、花卉等農林産品的國家標準制定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可同等參與茶葉、水果、花卉等農林産品的國家標準制定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責任部門: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責任處室:省市場監管局標準化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高志慧 63356116
省林業局:林産品地方標準起草工作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可同等參與林産品地方標準起草工作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林業局科技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張婷婷 0551-62634176
第22條 支援台灣同胞、台資企業與供銷合作社系統農産品經營企業、協會合作,推介、銷售優質農産品。支援台灣同胞和台資企業參與各類線上線下農産品訂貨會、對接會,拓展大陸內銷市場。
省商務廳:幫助台資企業開拓境內外市場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鼓勵台資企業參與我廳組織的境內外農産品展示和銷售活動,組織企業參觀參展境內食品農産品專業展覽會,幫助台資企業開拓市場。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商務廳市場體系建設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汪 濤 0551-63540365
省供銷社:台灣優質農産品銷售辦事服務指南
一、事項名稱
加大台灣優質農産品銷售力度。積極倡導供銷合作社企業和台資企業合作,引導台資參加供銷合作社項目開發,幫助台灣同胞銷售優質農産品。吸納台灣優質農産品供應商加入農産品電商平臺,進入供應商目錄。鼓勵台灣優質茶企參加安徽國際茶産業博覽會。在徽採雲鄉村振興館設立台灣館,拓展優質農産品的銷售渠道。
二、責任部門和責任處室
省供銷社綜合業務處
三、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蔣婷婷 0551-62655754
安徽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華夏經緯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