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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濕地保護條例》通過省人大審議修改並正式施行

發佈時間:2024-01-04 12:59:01

中新網貴州新聞1月4日電 2023年11月29日,貴州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貴州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貴州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工作條例>等地方性法規部分條款的決定》併發佈公告(2023第14號),同意對《貴州省濕地保護條例》作出修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6年1月1日《貴州省濕地保護條例》自頒布實施以來,為全省濕地保護管理提供了正式的法律依據,有力推動了全省濕地保護事業發展。根據2021年國土“三調”成果變更數據顯示,我省全口徑濕地面積385萬畝,約佔國土面積1.46%。從濕地面積來看,我省是濕地資源總量不大,但生態區位極其敏感,是兩江上游的重要屏障,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和維護水生態案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來,我省持續建立健全濕地保護制度,在全國率先完成《貴州省濕地保護條例》修訂工作。構建起了多部門協同保護的聯動機制,形成了具有貴州特色的生態文明制度體系。草海、鴛鴦湖等省級重要濕地持續獲得中央預算內項目支援,有效助力濕地系統性保護修復。濕地生態監測監管能力大幅提升,已實現73處省級重要濕地動態監測與評估全覆蓋,省級重要濕地監測數量位居全國前列。國家濕地公園成為我省生態文明建設的宣傳窗口、地方靚麗的生態名片,阿哈湖獲得國家林草局、科技部授予的“國家林草科普基地”,草海的黑頸鶴遷徙直播在央視、新華網等國家級主流媒體獲得良好反響。

隨著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縱深推進,國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涉及濕地保護的重要法律法規,特別是2022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正式施行,地方性法規需要依據上位法和相關政策最新要求等作相應修改和補充完善。2022年7月,《貴州省濕地保護條例》的修訂工作列入省政府立法工作預備計劃。為高效推動條例修訂工作,省林業局&&成立修訂起草小組,積極組織籌備相關工作。2023年,省人大常委會環資委高度重視《濕地保護條例》修訂工作,先後組織赴省內外開展多次調研和考察。經多方努力,《貴州省濕地保護條例》修改內容最終於2023年11月正式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 

修改後的《貴州省濕地保護條例》共計5章35條,本次修改重點對與上位法《濕地保護法》不相適應的部分進行調整:一是增加一條內容作為第二十條,對破壞濕地及其生態功能的行為進行明確禁止;二是刪除第三十三條,涉及行政處罰額度較上位法偏低;三是對原《條例》中濕地定義、濕地保護原則等九條內容進行修改,確保與上位法要求一致。(完)

主辦單位:貴州省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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